法律问答

各位好,我家有个十亩地的院子,以前用途是打预制板,03年的时候租赁给学校当寝室院,签订合同三十年,学校在院子里盖了两栋寝室楼,然后合同到期或者我把土地卖给他或者他把房屋卖给我,问题是我不会把土地卖给他,也没有钱去买他盖的房,这该怎么办?之前是我父亲签的合同,我父亲已病故。求详细解答

2018-09-17 10:5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 租赁合同,对方签了合同没有付钱怎么办?合同生效,承租人如果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内不支付租金,你们可以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对方搬出。租金计算到搬出时止。同时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和对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租金。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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