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二弟去世,二嫂带两个儿子去省其他县,那里没有土地,原契约土地由我大哥和我耕种,首先在土地、村庄和群体没有给予权利和群体所有权,我要土地仲裁解决,有两个孩子的委托书,还需要什么。

仲裁
2020-04-03 07:0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五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共同制定。
    第五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土地确权纠纷不能仲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解决,例如。协商、人民政府处理、起诉方式。因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涉及国家的公权力和基本的土地制度,而不是私权利,法律规定了解决途径,不包括仲裁。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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