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房间交了存款,现在可以不借存款还款吗

2020-04-03 19:0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您好,您首先要明确交的这笔钱属于定金还是押金。
    1、如果属于定金,那么您们之间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定金合同,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话对方可以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您不想承租属于您违约,因此您不能要求房东返还定金。
    2、对于押金,其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房东收取押金,一般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只要租赁物没有受损,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您们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您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时,您可以要求出租人依法返还押金。
    3、对于押金的返还,您需要对于出租人已收取押金的事实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您将承担相应不利的后果。押金单是您向房东交付押金的有利证明,押金单丢失的,如果您能够提供其他证据如当初的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确实交付了押金的,可以在退房时要求房东退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确实向房东交付押金的,在房东不认可的情况下,您可能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在您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您的主张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给您提供其他有利的指导,希望您谅解。
  • 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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