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和员工取消劳动合同,但员工的就业卡不在普通公司以帮助你支付五个风险。现在你可以去做商业保险吗?公司和员工取消劳动合同,但员工的就业证书不在普通公司以帮助你支付5个风险。现在你可以去做商业保险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4 09:21: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如果在同一地市就业的话,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就代表原单位在法律上还付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责任与义务。这种情况下,现单位自然不能跟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就没办法办理社会保险。
    而且,如果原单位不做保险减员的情况下,新单位也没办法为员工做保险增员。
    如果劳动者跨省就业的情况下,原单位合同不解除不影响在新地市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但是新单位一般为了避免新入职员工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 您好,个人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给您赔偿,除非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满足以上条件的,您可以主动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您的表述,您很不利,建议您等合同到期,只要单位不同意和您续约,单位就应当向您支付补偿金。
  • 工伤职工中,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至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止;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具体而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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