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帮我解释一下,我自198O年至1995年在电镀工艺生产车间工作中,后因人体缘故无去上班,后被加工厂视作自动离职,现年纪己达55岁,能否办理退休,在电镀工艺工作中的時间己被XX局确定为12年,,不便帮我解释。

2020-04-04 16:3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退休,必须资料齐全,资料不齐全的,劳动部门有权拒绝办理退休,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但是由于自身的原因,不会胜诉。
      认真审核资料,是审批退休的必须履行的程序,如果社保部门存在故意刁难,设置障碍,无端寻找理由拒绝办理,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社保部门存在违法行为,没有理由申请仲裁。
  • 事业单位不是国家公务员,不能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30年工龄即可办理退休,事业单位的职工,依然是按照规定,男60,女干部55周岁办理退休,如果是特殊工种,比如医院的X光放射医师,再就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可以提前退休,没有别的办法,不过很多单位都自行采取内部退休的规定,你咨询你单位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办理内退之后,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
  • 已退休的员工讨薪要根据员工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讨薪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如果认为对方可能会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难以执行等情况的发生,可以申请保全欠薪者的财产。
    动者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办了退休手续、领了养老金,那他和用工单位之间就不是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年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样与用工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这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的,不适用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没有这方面的职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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