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丈夫不久离异,能不能银行贷款买房

2020-04-05 12:2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如为全款购房或贷款已还清,属于首套房;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是属于二套房的。“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1、根据《婚姻法》有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并不因有过错而少分,除非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才有可能少分或不分。
    2、但你朋友老公有第三者过错的证据,你朋友可得到相关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一般对此都判得比较少,我觉得不要也罢,关键是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争取更大的权益。
    3、建议委托律师针对实际情况收集、组织好证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
    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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