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出租房屋情况:甲方将公寓一至三层及北面操作间一至二层共 及现有房屋内部设施、财产(具体财产清单附后),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对上述房屋、设施、财产具有使用、收益权,但不得买卖、抵押。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从2011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1日止,租赁期为三年。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2011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每年议定租金为 万元整( 元整),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议定租金为壹拾捌万元整( 元整)。2、支付方法: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先行付清甲方第一年租赁费及保证金共计 万元整( 元整)之后,方可进行装修、经营、使用。以后逐年付款方式为提前两个月付清全年租金,如乙方年租金不能按时支付,经甲方催告后15日内仍拒绝支付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房屋。四、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合同保证金及财产风险抵押金共计叁万元整(30000元整);合同终结,经甲乙双方检查验收,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完毕,财产无损,押金如数退还乙方,否则视损坏物品的评估价从押金中扣除。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气、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金、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包括按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部分。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甲方应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因租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含水、电、暖等)固有瑕疵(包括非因乙方直接接触、使用所产生的故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甲方负责修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水、电、暖的常规使用所产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协助甲方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修理,对房屋及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以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甲方因未尽到检查、修缮义务,致使房屋出现漏水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以甲、乙双方互检书面报告为准。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房屋结构。八、在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装饰和小型改建包括桌、椅、凳、餐具、风扇、冰箱、空调等设施的配置都由乙方承担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也不能在房屋租赁费中扣除。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破坏性拆除所有装饰,给甲方下一轮租赁造成损失。九、在乙方接手管理甲方租赁物前,租赁物产生的水、电、暖及其他任何费用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约定款项,包括租赁期间年租金均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约定款项。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租赁费不再退还,且合同保证金视为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除经乙方同意外,甲方应按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时间按月退还租金,并承担退还租金10%的违约金。4、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转让第三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赁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甲方应按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时间按月退还租金,并承担退还租金10%的违约金。

2018-09-18 08: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
    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 继续租赁房屋租金需要与房屋原来的主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无法继续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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