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企业的关于劳动仲裁经诉讼后,企业未执行一件事的经济发展赔付,我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审理后出示了申请强制执行审理通知单。我又收到了同一人民法院一农村基层法院的应诉通告,说企业就统一劳动仲裁事宜提起诉讼了我,法院审理企业提起诉讼合理合法吗

仲裁
2020-04-06 08: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 通常情况下,关于子女抚养的通过起诉方式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受理后的法定程序如下: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离 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 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 诉。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仲裁申请材料: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
    除提交第一类
    (1)至
    (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
    (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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