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即将破产,不要提前通知大量裁员,我工作2年2个月,听说,得到的赔偿有几个月

2020-04-06 18:1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裁员,工伤职工经济补偿金与工伤补偿同时享有。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经济性裁员,不能单方面解除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但经工伤职工本人同意,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应按工伤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即n。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工伤职工合同的,工伤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2n。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合同没有工伤方面的补偿,但有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没有结算清楚的,应当同时予以结算。
  • 工伤期间被公司解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规定,要么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同时有权根据伤残等级,依法得到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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