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照扣留期,再度饮酒驾驶如何惩罚

2020-04-07 06:32: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醉酒驾驶处罚: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无证驾驶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 酒驾出现交通事故时,交强险一般会先赔偿受害人。而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不给予理赔。如果购买的是商业险,是否赔偿则按照保险公司是否将免责条款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投保人来决定的。
    “严格来讲,交强险也是不给予赔付的,但法院在案例审判中,一般会要求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之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者追偿。”《交强险条例》存在的意义在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具有社会公益意义。
    因此,若是被保险人投保了交强险,受到人身伤亡时却得不到赔偿,交强险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而如果是商业险,保险公司已经以合理的方式告知了投保人,投保人出现免责条款中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一般是不给理赔的。
    但若保险公司没有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投保人,并经投保人确认,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会失效。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