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午休时,当下楼时,脚摔断了,能宣布工伤吗?

2020-04-08 05:4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治疗工伤要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需要生活护理的,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

  • 职工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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