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去世,留家,兄弟四人口头协商,留家成为弟弟的名义,但所有权由四人所有,如何防止弟弟有家

2020-04-08 06:2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遗产按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离婚纠纷涉及房子过户的,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 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4)房地产权利证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 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 转移的批准文件;
    (8)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 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4)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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