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伤9级,社会保险赔偿15000元,现在关闭工厂。 我可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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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社保是赔偿给职工本人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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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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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最主要有四项大的赔偿(医疗费一般是公司付了的,不包含在赔偿里面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个省标准不一样,以中间值估计在6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个省标准不一样,以中间值估计在6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4.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个弹性大,最多为12个月本人工资,最少可能只有1到2个月。
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并不是固定的数额,与你的实际医疗时间、评定等级时间有关,也与你的工资多少有关,也与你的地区平均工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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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