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他去世之前,村里的老人要求一位可以写信帮他写信的老人,给人民作一个遗嘱,把所有的土地交给继承人,并做好后续事情,继承人说,继承人是叔叔和侄子,老人没有孩子,最后两个签字,说明时间。唯一的作者没有签字,遗嘱是有效的,因为村子被分割。

2020-04-10 19:1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对于这一点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从第二十条中的最后一句我们不难理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其它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所以,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
    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 原则上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如果尽到了赡养的义务,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对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没有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则在一定的情况下,会减少相应继承遗产的数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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