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遗赠抚养协议实际是一个双方的有偿的民事法律合同。协议为扶养人设定了义务,扶养人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所以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优先就遗产进行受偿。 2遗嘱继承由于是一种意定继承,因此是在遗产分割时要优于法定继承的,但是它的效力确实要劣后于遗赠抚养协议,而遗嘱和遗赠在分配财产的时候效力是平等的,

2018-09-19 08:4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首先要确定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
    如果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如果是先继承,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果遗嘱中明确遗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也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的遗嘱或没有明确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鉴于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的、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遗嘱中可能缺少或欠缺,或侵害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  
    一、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有欠缺的遗嘱,如果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二、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分配原则;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六、公民遗嘱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七、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八、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后所立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九、附有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义务时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