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和妻子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三本户口簿,两个住宅区,我的儿子有一个住宅区,在县城买了一栋房子。女儿离婚了,一年到头都住在家里。你能为她申请宅基地吗?

离婚
2020-04-11 10:0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所以,仅仅就祖上的宅基地而言,任何人都不能继承或分割,应归集体所有。但假如宅基地上有祖房产等财产的,女儿和儿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平均分割,但必须在有效的诉讼时效之内。
    《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的,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农村房屋作为遗产继承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遗产继承不论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可以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宅基地问题:按《土地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集体按“一户一基”的规定划拨给村民建房用地,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无所谓继承权了。
    农村房产继承后,连同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要出让须经集体(村委会)同意,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的。
  • 属于父母亲的财产,在他们离婚时,由他们按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分,其他人没有权利分。离婚分为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分割所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 夫妻俩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其他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