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在了。 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这次土地的确功能落在我的名字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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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机关是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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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 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5)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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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
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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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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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