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租户,出租的房子做两家生意。 房子在我出租之前被房东抵押,是个人高利贷。 贷款人收不到钱,多次去我店闹,现在又带80岁的妈妈去我店,白天黑夜不去,影响了我的生意和日常生活,现在我不能回家,店也不能正常营业。 房东藏起来不解决。 请告诉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你

2020-04-11 19:4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抵押贷款贷款额度是根据你房屋的评估额来算的.如果你买的一手房,开发商是一个房价,而贷款公司是一个房价,
    例如一套房子,卖100万而银行给你评估了80万,假如你贷70%也就是说用80万 乘以 70% 就是你的贷款额.
    也就是56万,所以你的首付就是100万+一些税费再减56万.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 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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