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登记丈夫意外死亡的妇女腹部的子女是否得到法律保护,有权得到赔偿

2020-04-13 10:5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首先区分丈夫的财产哪些属于个人的遗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剔除出去后再和其他个人财产一起参与分配。
    2、确定遗产后,确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按同等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可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一、领结婚证一个月怀孕六个半月要离婚,是否要赔偿给女方则要看男方是否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方;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关于婚姻家庭的一些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青少年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下面主要谈一下《婚姻法》和《继承法》。
      《婚姻法》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者妊娠终止后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若是确有必要受理的、经立案庭审查的,不在此限。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
    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通知安排开庭,如果调解成功、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解除。若是不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此时,女方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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