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了5万元。三月份的期限到期。借款人无法还款。我可以请他儿子签一张借记单来确认这笔债务并付清吗?

2020-04-14 17:0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借款人承担第一顺位还款责任;
    2、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还款责任;
    3、担保人在借款人无还款能力时才会需要承担责任;
    4、债权债务中,有明确抵押物,发生违约时应先处置对应抵押标的,不足部分向担保人追责。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借条到现在已近有快三年了,如果近三年你一直没有主张过权利,那么你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将不再保护。如果三年来,你一直找债务人索要(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那么你的债权仍没超过诉讼时效,你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条写了还款期限,就是到了还款期限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期间要款,就从催款以后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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