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给的彩礼存入银行卡里,婚后如果有纠纷,那我银行的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9-20 06:5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的工资收入和投资收入,共同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要参与分配。
    1、陪嫁物中的个人物品属于个人财产,各地法院处理意见不同,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陪嫁物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女方个人的。
    离婚时共同财产要进行分配。
    2、聘金相当于彩礼,结婚后彩礼一般不返还,但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返还
    注意:这种困难应该是严重的困难,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如果只是低于给付彩礼前水平、或者与以往差距较大,不能构成生活困难。

  • 1、婚前协议,有签名,没按手印,为有效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你所说的协议内容“男方婚前的所有债务为他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两个人婚后不和导致分开,债务的金额应全数计入婚后共同财产”无法理解清楚其含义,请将其中的意思给予明确,并且说明订立该条款的目的,因此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能不能把他所有的个人债务(包含未还部分)作为共同财产来作分割吗?”现在无法作答;
    3、B楼的产权我认为你无权主张,首付款的支付你与丈夫及其前妻存在的是债务关系,而非共同出资购买,首付款应作为你丈夫与其前妻的出资购房行为,在离婚时你丈夫与前妻对于该楼已经明确约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其中一半应视为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且在婚后你们未曾以夫妻共同财产对B楼进行出资,所以虽然按揭手续是在你们婚后办理,但这不能成为该楼属于你与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效依据,所以此楼你无权主张;
    4、你婚前借给他的购买B楼部分首付款可以作为借款要回;
    5、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引产,由于你存在过错,如果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应该不会得到支持。经对方同意的,作为丈夫对你有扶养的义务,应当承担你引产的部分费用。
  •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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