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12月去xxxx上班,公司不付钱,也没有签约。 说现在突然辞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告诉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消费者维权
2020-04-16 13:1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时,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 关于社会保险,被公司辞退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
    注: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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