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双倍工资赔偿有时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6 15:5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两码事。
    1、工伤是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因工死亡,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如果公司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的这部分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公司不必支付;
    2、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一般依据车主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具体的个人进行补足赔偿。所以,员工可以要求双重的赔偿。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新劳动法中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明确标准: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
    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
    在《继承法》中,也有“录音遗嘱”的规定。所以,视听资料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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