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妹妹。

2020-04-17 06:1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后,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诈骗去民政局办理;
      第二,诉讼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话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确定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另外,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家暴可以离婚,不能协商离婚,可以诉讼解决。并要求赔偿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 另一半不同意离婚:目前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达成一致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第二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而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您可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以下条件的,法院一般会判离: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果确定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也需做慎重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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