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的房产要拆除,爷爷死了,奶奶还活着。我父亲是老板,已经死了,有四个弟弟。四个叔叔因为残疾,可以由他的孩子签名吗?如果有一个不同意拆除,怎么处理?拆迁公司应该展示拆除的细节,包括财产补偿、残疾补偿和赔偿。

2020-04-17 09:1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3、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 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琐事,也有些重大的经济活动、重要的事项,是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例如,委托人把自己的身份证、授权书交给被委托人,让其去领取快件甚至在合同上签字,这属于很正常的行为。

    如果没有委托人委托、授权,私自代替他人签字,是违法的行为。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例如,国家公务员,对重要的请示报告,没有经过有权处理的人的同意、批准、授权,就私自代签,结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就要负刑事责任。
  •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离婚后公租房怎么判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租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什么是“过错”呢,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了夫妻离婚。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5、参考公租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温馨提示: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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