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5月20号跟朋友一起开饭店,两个月之后,对方口头答应我退火,退款资金为34000,现在才退18000,对方确改口只能退20000,现在合同还在我手里签字的时候是3万,但是后来又追加资金9000,一直拖着没重签合同,我退钱的18000也没走任何记录,我现在有 什么办法退回资金

2018-09-20 12:4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在关于租期长短、费用的承担上,如果说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则就要看双方的证明目的和期待证明的事实是什么,在根据客观事实寻求如证人、监控录像、其他凭证来合法维权。
    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房东对于是否交房,租客对于是否已缴纳房租是负有举证责任的。
  • 您和对方实际上是签订了相关的合同的,但是到底是先签订的合同还是先付的款,这是很难证明的。按照社会生活的常理,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首先看合同的内容,对合同内容认可后再进行付款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您现在说对方是要求您先付款,后签订的合同,这与生活常理明显是相悖的,即使您说的是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很难让人信服。对于这种行为,可以认为是公司进行了欺诈,但是法律上的一切都是需要证据来证明的,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事实,那么不能令人采信。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对您进行了欺诈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您支付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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