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施工工地上下班,铁架子塌了,我在上边往下掉了,如今左腿脚跟骨裂,左腿膝关节骨裂,动手术时,从腹部撤销骨骼,,不上膝关节到了,我想问一下企业能给与我哪些的酬劳?

2020-04-18 05:1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j)十级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你说的伤情可以定十级伤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上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发生骨折的情况,通常可以霍克一次性赔偿金:7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指的是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伤疗养期间,公司要照付你工资和奖金。
    你去医院就诊时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
    去医院看病的发票都留着,申报赔偿时,社保会根据医保核定目录报销给你一部分医药费的。

  • 1、从工地上掉下来属于工伤,毫无疑问。

    2、可以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同时去医院做伤残鉴定。

    3、提起劳动仲裁
    赔偿的数额除了医药费以外,还有法律规定的与伤残级别挂钩的残疾补偿金,鉴于你的腿伤严重,相信应该还有不少的误工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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