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在人行道上,汽车被用来撞车,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半月损伤,保守治疗,走路不方便,特别是下楼,不舒服,手术后,不能补偿,我想问二楼伤能否做残疾评估?我希望律师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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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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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
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如果是因为侵权受伤的,伤残鉴定也需等到其功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如果是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如果是侵权受伤,则可以由医院鉴定或者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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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
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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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