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地产卡给朋友抵押贷款,我在银行签了字!现在我想收回房地产卡,但朋友借的钱没有还,怎么办?

2020-04-19 08:36: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权人可以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实现抵押权,并就该房屋优先受偿。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你好,对于怎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这个问题,一般是: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首先,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就是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要求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登记手续。
    不动产抵押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必须办理登记的,如果仅仅签定了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物登记,那么该抵押行为是无效的。
    从银行贷款,肯定是要办理抵押,这种抵押属于法定抵押,是需要经过登记的。《担保法解释》第47条规定,正在建造或尚未建造的房屋可以抵押。因此,抵押是有法律依据的。
  •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有他人用其房屋进行担保的,应当注意相关风险,局体如下:
    一、房产抵押担保的主要风险在于逾期
    二、逾期后主贷人征信不良,担保人的征信也会不良
    三、多次催缴未果的,银行会拍卖抵押房产房屋抵押贷款具体操作步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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