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我的一个盆友借了我三百多万余元搞房地产业,迄今沒有帮我出具借据,每个月的贷款利息全是我还在垫款,我好怕,担忧他倒闭,我觉得把他的房屋拿一部分,抵冲贷款,可是他借了我二年多的钱,贷款利息一分沒有把,如今算利息能不能按小复式方式 测算贷款利息?总而言之只能把帐弄清楚了,我才可以看是不是能抵是多少房屋。

刑事辩护
2020-04-19 09:3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是年利率24%,一万元一年的利息是2400元。  民间借款利率跟银行利率已经脱钩,脱钩的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第26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家庭共同共有的房产中,即使是二手房,也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进行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不允许个别共有人独享房屋所有权。对于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尤其必须全体共有人意思表示一致,个别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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