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在,我和丈夫离了婚!小孩子户籍在他那里,他如今不给孩子户籍我该怎么做

2020-04-19 10:1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未离婚,则子女户口不会迁出的,如果双方离婚后,可办理未婚子女投靠母亲迁移户口。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 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都是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因为一般是施暴者不同意离婚。
  • 你好:
    1、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而且法律只支持近两年的抚养费,除非男方对时效不提出异议。
    2、按照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都在河南,你只能到河南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如果你们是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已作处理,你只需在审判离婚案件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两年内不申请,你就没权利申请了也就没权利再要抚养费。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若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请拨打李律师电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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