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抚养费纠纷案件,前夫起诉我拖欠抚养费,应该是一年5000的,可是昨天收到法院的裁决书,要求付10050,不知道怎么回事

2018-09-20 19:2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纠纷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父母讨要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维护离婚后子女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使其与未离异家庭的子女一样,有着同样的接受抚养和教育的请求权,能受到同等的保护。  但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并不因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而有所不同。婚姻法明文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不满2周岁的小孩,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为原则。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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