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28个月的婚姻,2016年你能享受15个月

2020-04-20 00:3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假结婚离婚分两种情形,一种的依法办理的结婚、离婚手续,但双方心理上都没有结婚、离婚的想法;一种是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通过谎言、或伪造文件的方式误导他人。
    就第一种情况而言,法律上不存在“假”的结婚和离婚,只要双方办理的相应的法律手续,夫妻关系即时宣告成立和解除。
    所以《婚姻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对双方产生效力。
    一方不得以“假结婚”或者“假离婚”为由,要求撤销婚姻关系或者恢复婚姻关系。
    当事人要承担因为“假结婚”或者“假离婚”而产生的损失和风险。
    就第二种情况而言,如果一方伪造结婚、离婚证件的,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若涉及其他刑事责任的,如诈骗等,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以虚假的婚姻状况获得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
    违反相关惩罚性规定的(前提是该规定必须合法),要按照规定赔偿。
  •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2017年开始晚婚假取消按照修正案草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假、晚育假。但是某国企人力资源部表示,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国务院第387号令《婚姻登记条例
    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申请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一方为办理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根据原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中。
    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原来已经享有的奖励则不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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