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买了房子结婚,贷款是父母的贷款,还有房证的名字必须写给父母吗?

2020-04-20 10:4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您好,房子视为对方个人财产,但对婚内还贷及增值部分均分
  • 当然有关。因为登记在女方名下,依据公示原则,这套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婚前出资情况,您的这些出资可以要回来。另外,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还有您的一半。我是百瑞律师事务所的钱慧云律师,执业20多年,专注于婚姻家庭继承领域,有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工作风格细腻,希望能够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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