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回报,对方玩失踪,电话换了,没有家人,怎么办

2020-04-20 16:3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
    其法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
    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 1、能够证明的合法的口头承诺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随时可以向借款人主张还款。
    2、不能证明的口头承诺是不成立的,没有法律效力,出借人不能据此主张权利。
    3、对于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从借款人承诺的还款日期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当然,出借人应当在20年内主张权利,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4、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法律问题,就是最高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利率的规定。按此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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