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婆未领结婚证,有一个孩子两岁半,现在要分开,我老婆放弃抚养权,我有权利把孩子送养吗?送养过后我老婆还能不能探视

2018-09-21 09:3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以及送养条件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收养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就是说,无论生父母是夫妻关系、离异还是未婚关系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一方不同意送养的,另一方不能送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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