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女北京市农民,小孩异地住户,由于给孩子转户口,必须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可以申请办理吗?小孩是2017年12月9日出世的?假如能申请办理需要什么程序流程。感谢

2020-04-22 06:42:2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1、母亲写出为儿子迁移户口到本人名下的“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须持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老公和儿子的户籍证明(老公所在地那边派出所开具),该证明为加盖“户口专用章”显章的;母亲有国家单位的话,单位需开具情况属实,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亲名下的一个证明。没有单位的话到居委会开具该手续(各地对该条规定也许有细微不同,可咨询下派当地出所户籍科)。
    2、你准备好以上三个手续以后,送到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你申请的话,会为你办理你孩子的“准迁证”。
    3、此“准迁证”须送到你老公那边管理他们户口的派出所,他们会为你开具一个关于你孩子的户口“迁移证”。
    4、你拿到“迁移证”后,须将其在有效期限内送达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及时把你孩子的户口落入你的名下。
  • 咨询当地计生办。
  • 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如下因素:
      
    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咨询当地计生办。

  • 1、母亲写出为儿子迁移户口到本人名下的“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须持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老公和儿子的户籍证明(老公所在地那边派出所开具),该证明为加盖“户口专用章”显章的;母亲有国家单位的话,单位需开具情况属实,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亲名下的一个证明。没有单位的话到居委会开具该手续(各地对该条规定也许有细微不同,可咨询下派当地出所户籍科)。
    2、你准备好以上三个手续以后,送到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你申请的话,会为你办理你孩子的“准迁证”。
    3、此“准迁证”须送到你老公那边管理他们户口的派出所,他们会为你开具一个关于你孩子的户口“迁移证”。
    4、你拿到“迁移证”后,须将其在有效期限内送达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及时把你孩子的户口落入你的名下。
  • 咨询当地计生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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