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帮我丈夫阿姨工作,没有支付37000元的工资。 我丈夫向表哥借了十万元,表哥的钱借给了她姑姑的儿子。 他直接向她姑姑的儿子借钱。 这笔钱是他们一起带高利贷来的。 我们以前家里没有钱。 你告诉我怎么拿回我的工资。

2020-04-22 08: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高利贷犯罪有哪些:  一,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四,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五,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关于高利贷究竟利高几筹,这是高利贷利息怎么算的关键问题。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假如银行一年期的利率是4%,则融资机构不超过16%即是合法的
  • 关于债务追讨的问题,以如何催讨对犯罪财产被没收的债务为例:债务人由于犯罪而被没收财产时,为不使债权人蒙受损失,我国刑法规定,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对“查封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由人民法院裁定。”但如没收的财产是赃款、赃物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用以还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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