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本月2日因故意伤害罪被拘留在深圳XX。 现在在家里,只知道他们3人在医院受了重伤。 不知道受伤者在做什么。 家人被逮捕了,我想问我们应该做什么。 本人现在是否应该在海南会面,应该了解详细情况请律师商量

2020-04-22 11:0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故意伤害,被拘留十五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采取了取保候审,以后是否还会有事,要看伤害的程度和案件的进展。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1、应当及时报警,由警察对伤情进行鉴定后,决定案件性质。
    2、构成轻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
    3、无论是否构成轻伤害,均不影响你们住在民事赔偿。
  • 报案 做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情是否达到轻伤 轻伤以上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要具体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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