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夫和我无法偿还我们从小型贷款公司和银行借来的钱,但都到期了。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我们只有一个预付房子,我们还没有交付。有一个4岁的儿子,我想问问我们能不能分期付款?谁来偿还第一笔抵押贷款。

2020-04-23 10:1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贷款,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手续,否则可能在出现纠纷时无法保障权利能够得到应有的救济。
  •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 只要属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就有权利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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