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套以妇女的名义购买,没有取得房地产卡,离婚协议中的房地产还给了妇女,离婚时间是否被释放?

离婚
2020-04-25 14:4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遗嘱公证需要首先到人事部门开亲属证明,再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在公证进行之前,首先需要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和公证费用。
      
    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
  • 离婚可分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前者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后者需要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
      男方:陈××,×年×月×日出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方:李××,×年×月×日出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取名陈小×。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男方陈××与女方李××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陈小×由女方抚养,抚养费支付及探望方式如下:
      
    1、男方应支付的抚养费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应支付人民币2000元,至18周岁止。
      
    2、男方应每月_____日前将抚养费存入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
      
    3、男方每月探望婚生女陈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的第二及第四周星期五下午由男方父亲×××/母亲×××自行至学校将陈小×接回男方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陈小×返校。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双方婚后以男方名义购买的现住房(即×市×区×路×号×室)归女方所有,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该房屋内的现有家具、家电归女方所有。
      
    2、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3、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男方应于离婚登记之日前将所有个人用品从现住房搬出,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协议事项:
      ××××××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 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