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实上结婚7年,女性出生,财产以“男人”的名义登记,现在男人又在找对方,能帮我分财产吗

2020-04-25 17:3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国家规定1994年以前的同居关系算事实婚姻,即国家承认。1994年以后的同居关系,未领结婚证的,是非法同居,不形成事实婚姻,不受国家保护。
    没有办结婚证,形成了事实婚姻,那么从二人在一起时就算结婚了。而同居后的家庭财产同样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
  • 若被认定为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

      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
  • 根据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 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 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因此,对于五彩广场的问题,应当是按照6:3:1的比例进行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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