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云南的,他是辽宁的。我跟他在去年12月份离婚了,有一个小孩。离婚一个月之后在他劝说下去了他家,他说的为了孩子给他一次机会看看能否再在一起,结果在了几个月之后觉得真的不行,我就走了,走了之后他没经过我的同意来我家店里找我,当时我还在睡觉,突然发现他在旁边,快吓死了。因为他比较偏激。在我怀孕,生完孩子之后打过我好几次,我就哄他走了,我说让他先回去 看他表现。他回去之后我说我劝说了他很多,说真的不行。之后他就威胁我,说不会让我好过。我知道他脾气,我不敢待在店里,逃到了外地,他通过网络又找到了我,找别人骗我出去,我没上当。现在他就在我所在的这个城市通过各种手段找我,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怎么样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2018-09-21 22:4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
    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同时关于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也可以先行协商,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者妊娠终止后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若是确有必要受理的、经立案庭审查的,不在此限。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
    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通知安排开庭,如果调解成功、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解除。若是不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此时,女方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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