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家是婚前买的房子,房地产证明书上有他自己的名字,有贷款,他母亲是贷款中的联合偿还者,但是想结婚后一起偿还贷款和我的名字。 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他的母亲作为共同偿还者有什么影响吗?

2020-04-26 16:2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后买房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签订婚内财产协议
  • 婚后购买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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