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现在想买二手房,但房主再婚了,当房子是单位福利房时,买主签了丈夫和妻子的名字,10年前离婚,判给丈夫的房子现在是房主,去年,房东的前妻提起诉讼要求房子的财产权,今年法院裁定,一半的财产权,比如我们可以买的房子?有没有风险?交易时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
2020-04-26 19:1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二手房须过户才能获得产权,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营业税:税率
    5.55%,由卖方缴纳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
    1.5% 和1%,由买方缴纳
    (5)测绘费:
    1.36元/平米,总额=
    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 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判共同债务由夫妻一人一半还债务,还是谁名下有财产让一人还款,有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