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个月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我就要辞职了,我能得到一份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7 02:3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尽量收集可以支持己方主张的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必要时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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