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合同没有做出特别协议只是为了生活,承租人没有告诉出租人,在住宅房间里,开发一家理发店,不是违约吗?今年来临了,我注意到他提前一个多月找到了一所房子,我想解除合同,请问我计算违约,他不同意解除,我像诉讼一样,我能赢吗?

2020-04-27 16: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A、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部义务。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债权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合同,则表明该当事人具有完全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他来说已形同虚设。
    故此,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债权人选择解除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  B、不适当履行。即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亦称瑕疵给付。
    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采取降价、修补或其他办法予以补救,只有在瑕疵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因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
    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 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来电咨询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对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解除你的话,就是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以及补发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期间的工资;或者要求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一年2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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