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某个工厂工作了十多年,但合同期满两个月了。 我耳朵受伤的我委托工厂进行职业病检查。 前一天出了结果,没有达到标准。 现在工厂故意独自给我一个人,说今天找工厂商量赔偿我三个月的工资。 如果我们不解除合同,就不会让所有工厂在星期六的星期天上班。 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办,谁能解决,工厂违法?

2020-04-27 17: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员工可以通过向有关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后还是无法解决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工伤的纠纷就按照一般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即可,可以协商、投诉、举报、仲裁或者起诉处理,要是情况较为复杂,可以直接找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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