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听听我和妻子再婚的事。 她以前有两个孩子,离婚的女儿是她,儿子是男人,我是第一次结婚,我们现在要生孩子吗?还有,准生证要去哪里呢?

离婚
2020-04-27 18:0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与是否再婚没有关系。。。
  • 依法不能,生育的话要负担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