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是集体企业改革,政府要求我利用原集体住宅建立新公司,负责员工的再就业。 历史原因政府至今仍被承认。 现在政府考虑到以前的历史原因,同意装修投入,继续租赁我们公司:租借几年,过期无条件退出。 希望本公司查找营业场所和生产场所内部装修的折旧年数来决定租赁年数。 请让我听听您的感想

2020-04-28 06:0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二、转制和改制这些都是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意义基本相同,都是指在国有性质的企业、事业等单位,改变产权结构的一种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国有”的性质或“国有成分”比例有所改变了。

    三、但改制和转制也是有区别的:“转制”相对具有整体性,多指国有性质的整体转换,如国有企业通过出让等方式变成民营企业,全额拨款的国有事业单位变成自负盈亏的企业等等;“改制”的概念相对大一点,只要国有性质的成分或比例一有改变即可称为“改制”,如国有企业引入外部投资,实施股权多元改造等,“转制”仅是改制的一种特殊情况。

    四、在不需要很严谨的表达时,这两者基本通用。
  • 对中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
    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 工程监理企业改制主要有五个条件:一是明确投资主体、二是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三是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基本的管理制度、四是财务和资产要相对独立以及五是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现代化和科学化。企业改制是改变企业法律形态或者股权结构的行为。
    企业改制涉及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资产的清理和处理、债权债务的处理、股权的变动,有些还涉及职工的重新安置,并可能对出资人权益带来重大影响。因此,企业改制要体现出资人的意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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